奥格斯堡大学创建于一九七0年,这是一所德国的公立大学,学校注重教学质量,学校的重点放在了应用科学的研究与教学方面。约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就读于经济与社会学系。经济专业的基础课都设有社会学及心理学课程。该校法律系学生完成学业的平均时间较短。外国的法律系毕业生可以在该系攻读法学硕士学位(Master of Laws)。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及澳大利亚六所合作大学联合举办举办夏季国际经济法学期。学期主持人是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托马 斯.默勒斯教授(Prof. Dr. Moellers)。默勒斯教授是欧盟让.莫内讲席教授,民法、经济法、欧盟法、比较法教席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客座 教授,多次访问国内清华、中国政法、上海社科院、华东政法、山东大学等并举行学术演讲。任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意大利多个大学客座教授,进行多次讲课、讲座。
相关专业:
经济与社会科学学院、天主教神学院、法学院、哲学1学院(人文科学)、哲学2学院(现代语言)、自然科学学院等。
申请条件:
1、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公立大学法学院正式注册本科三年级以上学生,硕士博士第二学期以上学生或已毕业法学专业学生。
2、参加本课程的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英语口语及听力水平,能够用流利英语参加课堂讨论,作课堂报告。
具体英语成绩要求:
1)托福90分或雅思7分 以上;
2)未达到以上英语考试分数,但通过2015年4月中旬Moellers教授本人主持的电话英语面试者。
3)未达到以上英语考试分数,但根据合作协议,通过受奥格斯堡大学委托的国内合作大学主持的英语面试者。
3、英文申请信附简历一份
4、英文公证的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大学出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
5、在读学生提供英文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6、英文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
学习学费:
500欧/人(根据择优录取原则,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提供两名全额奖学金给中国籍学生,免收学费: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为获选学生提供德语学习奖学金,在夏季学期中,将提供免费的初级进阶德语培训)
合作的六所大学:
美国的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Chapel Hill, North Carolina)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Washington D.C.)
University of Pepperdine(Malibu
California)Santa Clara University( Santa Clara, California)
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Chicago, Illinois)
澳大利亚University of Tasmania(Hobart, Australia)
三个系:
音乐教育(师范类),音乐治疗和音乐学系;
基础音乐教育,声乐和弦乐、钢琴系;
管弦乐,打击乐和指挥系。
注:目前奥格斯堡大学莫扎特音乐系面向于中国学生开展“团审”教育留学项目,接受中国的高中生、本科在读生、本科毕业生。